鋼絲繩電動葫蘆
環鏈電動葫蘆
防爆電動葫蘆
鋼絲繩電動葫蘆是一種小型起重機械,載重0.5t-10t,起升高度6m-30m,具有結構緊湊、輕巧、安全可靠、零部件通用程度大、互換性強、單重起重能力高、維修方便等特點。本產品適用溫度-25℃- + 40℃,濕度≤85%,海拔1000m以下,無火災、爆炸危險和腐蝕性介質的環境中工作。適用電源為交流三相、50Hz、380v,工作級別為中級。
CD1單速鋼絲繩電動葫蘆年檢項目及要求
1、運行軌道(工字鋼):踏面不得有附著的油污及大量的灰塵;傾斜度不大于1/1000;接頭焊縫及軌道不得有裂紋,上下及兩側偏移量不得大于1mm;踏面的磨損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%,寬度磨損量不大于原尺寸的5%。
2、車輪:輪緣厚度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厚度的50%,輪緣與軌道側向總間隙應小于車輪踏面寬度的50%;按踏面直徑測量磨損量應小于原尺寸的5%,踏面直徑差應小于公稱直徑的1%,圓度差應小于0.8m;車輪外觀不得有裂紋、損傷。
3、鋼絲繩:各尾端固定應牢固可靠,不得有異常;外觀上不得有扭結、灼傷及明顯的松散、腐蝕等缺陷,繩上應有潤滑油脂。使用的安全程度(報廢標準)按GB5972中2.5.1-2.5.11條的規定執行。
4、齒輪:起升機構齒輪的磨損,第一級齒輪允許磨損量應小于原齒厚度的10%,其它齒輪應小于20%;運行機構齒輪的磨損,第一級齒輪允許磨損量小于原齒厚度的15%,其它齒輪應小于25%,開式齒輪應小于30%;齒面缺陷檢查,齒部不得有裂紋、斷齒,齒面點蝕損壞不得大于嚙合面的30%,且深度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%。
5、吊鉤:外觀上表面不得有裂紋,螺紋部分、危險斷面及頸部不得有塑性變形,缺陷不得補焊;危險斷面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尺寸的5%;開口度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%;扭轉變形不得超過10°。
6、滑輪:輪槽不均勻磨損小于3mm,輪槽壁厚磨損量小于原壁厚的20%,輪槽底部磨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%,不得有氣他損害鋼絲繩的缺陷。
7、軸:齒輪軸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軸直徑的1%;其它軸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軸徑的2%。
8、卷筒:不得有裂紋,筒壁磨損量小于原壁厚的10%。
9、鍵:鍵與鍵槽連接不得有松動和變形以及異常磨損。
10、花鍵:不得有異常磨損及變形。
11、滾動軸承:不得有破損及裂紋。
12、油封:配合面不準有裂紋。
13、電纜:外觀上不得有外傷、異常的彎曲或扭轉、老化等缺陷;裝配狀況,電纜與開關的連接不得有松動,中線環不得脫離滑道,支撐鋼絲兩端不得有松動。
14、集電器:工作狀況,集電滑輪回轉應靈活,不得有明顯磨損;外觀上連接螺栓不得有松動,絕緣體不得松動和破損,彈簧不得失去彈性。
15、制動器:起升、下降及運行的制動應靈敏可靠。
16、回路的對地絕緣電阻:不得小于1.5MΩ。
17、帶電體與接地螺釘間電阻:不得大于0.11MΩ。
如果以上CD1單速鋼絲繩電動葫蘆年檢項目及要求,均沒有問題的話,說明鋼絲繩電動葫蘆達到了驗收標準,可以繼續使用。如有不合格項,必須更換或維修沒有問題后方可使用。